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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管理

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
发表日期:2011-05-19  来源:   作者:
 
                                             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北京市普通高中全部进入课程改革实验。为做好实验工作,现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北京市实际,借鉴国际和兄弟省区的有益经验,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形成符合国家课程改革基本要求、具有北京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和教学体系,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师素质的整体优化,进而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首都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全面检验并进一步修订完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研究探索在北京市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的途径,为全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
——着力提高区县和学校课程管理以及课程建设能力,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特别是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引导普通高中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注重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发挥普通高中的规模效益。
——实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和造就首都现代化和和谐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及专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结合实际,改革创新
  实验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北京市实际,吸收、借鉴国内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
(二)国家指导,分级负责
  实验工作要按照教育部的整体规划和战略部署,稳步协调推进,并接受教育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教委作为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首要责任者,负责制定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全面统筹和指导区县的实验工作。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县实验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为实验工作方案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各普通高中要在贯彻本方案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三)区域规划,分类指导
  实验工作应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特点因地制宜地予以推进,既要积极进取又要实事求是。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区域推进的规划,关注并满足不同类型普通高中的需要,指导各类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
(四)以校为本,规范实验
  实验工作要落实在全市每一所普通高中,给予学校充分而合理的实施新课程的自主权,激发每一所普通高中实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并建立“以校为本”的新课程实验工作方式。同时要对实验工作进行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监控、评价和反馈,以确保实验工作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的要求,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推进实验工作。
(五)各方参与,通力合作
  实验工作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广泛宣传,形成学校、社会和家长共同参与、通力合作的机制。要采取有利措施,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使各方面人士都能关心、理解和支持实验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工作氛围。
三、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下设各工作组),由市教委主任、主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同时建立由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有关工作,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重大事项报请市政府同意。
  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充实和完善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课程教材建设、干部和教师培训、学科教学指导、监控与评价、宣传等专业指导组,分别承担各方面工作的实施。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县主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分别负责实验工作在全市和各区县两个层面上的推进,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
  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委主管领导定期召集,基教处、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高教处、职成处、督导办、德育处、体美处、考试院、教科院、教育学院和各大学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研究制订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立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指导组成员主要由各有关高校、教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代表组成,在基础教育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理论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为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培训等工作提供指导和专业支持。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教科院,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各普通高中是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力量,全体学生都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努力在学校层面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
  市教委组织的各区县专家顾问指导组要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作为重点,跟踪实验工作,加强专业指导,总结推广经验,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为各区县和学校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实验工作的网络平台,收集信息,听取意见,把握进程,介绍动态,咨询答疑,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同时利用网络推介教学经验,优化教与学的环境,丰富课程资源,开设“空中课堂”。
四、重点工作
(一)组织学习,全员培训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要组织全体高中教师、校长、教研人员、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以及有关高等院校相关人员接受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坚持“全员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新课程培训要作为普通高中教师、校长、教科研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应包括通识培训、新课程方案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实验教材培训和学科新知识培训等。培训方式应提倡参与式、互动式,充分调动被培训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学院分别负责组织市级培训,整合全市专家力量,形成以各个学科为单位的培训工作团队,建立培训工作的长效支撑体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负责组织区县级培训,各普通高中应大力开展校本培训。
(二)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严格依据教育部所审查批准的实验教材目录选用各学科教材。组织学科专家和教师代表遴选、推荐适宜在北京市使用的各学科实验教材,供区县和学校选用。
  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普通高中之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教学合作关系,利用各方面的师资、设备和场所进行相关课程的模块教学。
(三)提高学校实施新课程和管理教学的水平
  1.指导各普通高中结合本校实际,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依据市教委提出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和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整体设置各学科模块,形成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各普通高中还应积极创造条件,自主开发和开设学校选修课程,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并逐步建立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议校本课程方案的制度。各普通高中都要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新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课程小组,各学科课程小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的学科、模块、时间、任课教师、课程说明,以及选修课注意事项等),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指导和帮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科学、合理地选课。
  2.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建立市、区县两级样本校制度,以样本校为龙头推进实验,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机制。
  3.提高认识,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在保证课程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活动课程的安全有效,防止活动课程学科化、课堂化的倾向,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化。
  4.各普通高中要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由班主任和导师对学生选择课程进行及时的指导,使学生能够根据个人实际和发展方向合理地选择课程。学校应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及时调整学校的课程设置,并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协商。
  5.要实行教学与管理紧密结合的班级管理方式,从学生入学起就建立行政班,并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在各普通高中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和年级组的作用,促进教师围绕教学工作努力实践与反思、合作与交流,深入研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教学方式和方法、评价与反馈办法,并紧密结合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做到因材施教,高效教学。
(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1.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2.通过逐步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
  3.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4.校长是学校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学校课程改革的实施。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发挥其效益,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新机制。
  5.加强学校教研组织的建设与重组,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组织并引导教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五)充分利用、积极开发课程资源
  1.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引进、开发与用好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努力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利用和争取学校所在地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积极利用和开发课程资源。
  2.充分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建立市、区县两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形成课程资源共享机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
  3.学校要在自主建设技术课程教室、购置技术课程教学设备的同时,积极与当地的职业技术院校、工业技术企业、农业技术企业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的师资和技术设备资源,落实技术课程教学。
(六)推进评价与考试改革
  全面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建立综合性的、动态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通过观察、交流、实践操作、作品展示、学业成绩考核等方式,以及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加快高考和高中会考改革,制定课程改革后的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和高中学业水平监控与测试方案,充分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合理设置考试科目,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和市教委提出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确定考试范围,既要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成绩水平,又要有利于高等院校选拔适宜的新生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新的高校招生考试方案须经市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后公布施行。
  在明确学校进行学分认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模块考核办法,建立区县和学校相结合的、公正有效的模块考核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既要保证获得学分的真实可信,又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进一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评价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学校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制度性的自我评价。市教委将结合新课程实施工作的推进,对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复评。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各方面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
(一)统一领导,加强指导
  明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是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市、区县两级政府要整合各方面力量,依托市、区县、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和教研、科研网络,依托支撑服务体系,采用统一领导、专家引领和项目推进方式。同时充分发挥市、区县教学研究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的专业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实验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问题,真正使学校和教师受益。
(二)经费保证,政策倾斜
  设立市、区县两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和干部培训、专项研究、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总结经验、交流研讨等各项工作,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础上,向相对困难的区县和学校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投入力度和专业支持,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源供给。
(三)专题研究,区域推进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确定不同阶段实验工作的重点课题,通过专题研究将重点难点问题逐个加以解决,有效措施推进实验工作。加强区县和学区内的合作研究和资源共享,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实验工作的区域整体推进。
(四)建设队伍,提高水平
  通过制度创新,采取多方面措施,不断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提高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城镇高中与农村高中之间、示范高中与一般高中之间的教育教学合作,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和课程资源共享制度。
(五)监控评估,专项督导
  要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监控新课程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明确改进思路和措施,推动实验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体系。
(六)优化环境,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不断优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社会环境,积极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研究和及时反馈,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及时吸纳到实验工作当中,主动汇报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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