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里屯一中阳光教师表彰奖励决定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中华民族昂首阔步迈进新时代的时候,我们迎来了第七届“感动校园阳光教师”评选表彰。两年来,优秀教师不断涌现,他们争当“四有”好老师,做好学生引路人,用自己的行动弘扬“爱家爱校爱国,求真求善求美”的校训精神,塑造感动、传播感动,成为校园最美奋斗者,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持续攀升,让我们坚信: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三里屯一中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三里屯一中的前进步伐。
为了表彰先进,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阳光教师称号获得者予以表彰奖励。
在深化教育改革的探索和实践中,三里屯一中始终坚持勇立潮头,坚持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感动校园阳光教师”评选活动从开始至今历经七届,更加熠熠生辉,展现出无比强大的感召力,激励着最美奋斗者创造出充满幸福感的学校。在此,号召全体教职工以阳光教师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让梦想照亮新征程,让奋斗书写新辉煌。
三里屯一中的昨天已经写在光荣薄上,三里屯一中的今天正在教师手中创造,三里屯一中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
北京市三里屯一中
201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