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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制度

班风评比及学生行为习惯考核内容与标准
发表日期:2011-05-19  来源:   作者:
 
                                                          北京市三里屯一中
                                                班风评比及学生行为习惯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考核内容
1、按时出勤
2、升旗集会(含班校会、外出活动)
3、广播体操(含冬季长跑)
4、课间纪律
5、课堂常规
6、仪容仪表
7、静校
8、环境卫生
9、大扫除
10、公物保管
二、考核标准
1、按时出勤:
(1)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提前请假,突发事情必须事后补假。病假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未去医院必须有家长证明。
违反以上要求一人次减2分。情况严重者由德育处同时另行处理。
(2) 周总分共计100分。
2、升旗、集会:
(1)升旗确保出勤,班级服装统一,集合速度快,整个过程始终保持队伍整齐、安静,学生神态庄严肃穆。违反要求一人次减2分。班级整体秩序不佳减5-10分。
(2)集会(含班、校会,外出活动)遵从学校统一安排,严守集会纪律,服从具体要求。如有违纪、违反要求行为一人次减2分,班级整体未符合规定要求减10分。
(3)周总分共计100分。
3、广播体操(含冬季长跑):
(1) 按时到操场集合,保证出勤(免体或生病学生应持证明在本班队伍后见习),队伍形成做到快、静、齐。做操用力,动作到位,做操过程中无随意说话、打闹等现象。未达到规定要求一人次减2分,无故缺勤一人次减2分。班级整体状况不佳减5—10分。
(2) 周总分共计100分。
4、课间纪律:
(1) 在教室、楼道、操场及其它教学区域严禁大声喧哗、追跑打闹、言语污秽,不随意串班。教学楼内严禁进行篮球、足球等体育运动
(2) 校园内及校门附近严禁吸烟、酗酒、打架斗殴、与社会青年聚集来往等不良行为出现。
(3) 无班主任或德育处批准、证明,课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4) 课间出现问题应尊重教师、保安和值周同学,服从管理。
违反以上要求一人次减2分,情节及后果严重,且不服从教师、保安或值周生劝导一人次减5—10分,同时由德育处另行处理。
(5) 周总分共计150分。
5、课堂纪律:
(1) 保证出勤,不迟到、不旷课。认真听讲,积极与老师配合,遵从老师要求,不扰乱课堂秩序,出现错误后虚心接受老师批评帮助,不顶撞教师,持有不同意见应保持情绪稳定与老师沟通。按时完成和上交学科作业。违反以上要求一人次减2分,在教师管理过程中,态度恶劣减5分并由德育处另行处理。本项考核依据任课教师反馈意见进行。
(2) 周总分共计100分。
6、仪容仪表:
(1) 学生在校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举止自然大方,语言文明,谈吐文雅,尊敬师长,自尊自爱。真正做到重礼仪、讲礼貌、懂礼节。
(2) 发型利落、与学生身份和青少年身心特点相适,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发烫发。
(3) 学生到校必须身穿学生装,学生装应干净,整洁,不得随意污损。
(4) 禁穿高跟鞋、时装类皮鞋等与学生装搭配不符的鞋类到校上课,提倡穿运动鞋。
(5) 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佩戴(带)各种与学生身份不符,有悖中学生形象的饰物、通讯用品(不提倡携带,客观原因携带者使用应适时适度并妥善保管)等。违反以上要求一人次减2分,以上情况经教育不改者一人次减5分。
(6) 周总分共计100分。
7、静校
(1)静校时间为17:30。如学校开展活动提前放学在校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学科教师组织学习除外。
(2)听到静校音乐铃声主动离校,听从静校教师要求。违反以上要求视情节轻重一人次减2-5分。
(3)周总分共计50分。
8、环境卫生:
(1) 室内卫生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扫,早晨7:20以前做完,中午13:00以前做完,楼道保洁区打扫同室内卫生同时进行,清扫工作与日常保洁作到地面无废弃物、痰迹、午餐残留物等痕迹、墙壁无明显污痕。其它要求参照《三里屯一中班级值日(扫除)时间安排及要求》。
(2) 爱护校园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乱刻,不践踏草坪、攀折花木。
(3) 各班教室内不设垃圾桶,随时将废弃物扔进楼道垃圾箱。保持垃圾箱周围的干净整洁。
(4)班级日常卫生清洁工作未按时保质完成一次减2-5分,日常保洁不好一次减2分,脏乱程度较为严重减5分。学生过失破坏环境卫生视情节轻重一人次减2-5分,故意破坏环境卫生,一人次减 5-10分,并由德育处另行处理。以上两种行为发生后违纪学生需要将被破坏环境尽可能恢复原状。
(5)周总分共计150分。
9、大扫除
(1)学校布置进行全校性大扫除,原则上隔周一次。如果具体时间未统一安排,由年级组长负责根据本年级情况进行安排。
(2)各教学班大扫除时应做到提前布置,准备好工具,认真彻底进行,按年级组或德育处要求时间按时保质完成。
(3)大扫除检查重点包括地面、桌椅、黑板、暖气、门窗、墙壁和保洁区(包括处室责任区)。
(4) 大扫除期间,班主任如无特殊事情(如进修等)应在班上进行认真组织,扫除完毕应留下数名同学等待德育处(医务室)进行检查。
(5) 未达到要求一项减2分,未按时完成减10分,未进行减15分。
(6)考核成绩共计50分。
10、公物保管:
(1) 公物保管应有专人负责,范围包括黑板、多媒体讲台及设备、课桌椅、卫生用具、教室门窗锁、玻璃、班牌、窗帘及其它。
(2) 学生过失毁坏公物一人次减5分,恶意毁坏公物,一人次减10分,并由德育处另行处理。
(3)公共财物损坏应根据总务处具体要求照价赔偿。能够修复的由班级负责修复。本项考核由总务处具体负责。
(4)周总分共计100分。
三、补充说明
(1)学生在校内外做出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德育处核实情况后一次加2—10分,情况不便核实的不加分。
(2)教学班在全校(高中部)各项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第一名)加15分,二等奖(第二名)加10分,三等奖(第三名)加5分。未明确划分获奖等级的比赛活动,优秀集体加10分。
(3)班风评比考核周总分共计1000分,整体操作由三里屯一中德育处负责。未尽之处依据学校其它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一:
                                              班级卫生值日(扫除)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范围:
每班每天进行卫生清洁范围为教室内和教室外楼道中线靠近本班一侧,扫除还应包括教育处划分的三里屯一中卫生责任区。
二、时间安排:
卫生清洁工作每班每天应保证进行至少三次。
1、第一次:每天早晨进行,7:20清扫工作必须完毕,不得影响晨检和早读。
2、第二次:每天中午学生就餐完毕,各班应在12:40左右进行清扫工作,13:00清扫完毕,学生开始上午自习。
3、第三次:下午放学,各班值日生应认真对教室内外卫生区进行本日的最后一次清扫。清扫完毕,值日生或班委注意将本班的电灯、多媒体,(电扇)等电源关闭,教室门窗关好、锁好,方能离开。
4、学校布置进行全校性大扫除,如果时间未统一安排,由年级组长负责根据本年级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得晚于教育处要求的最后时间。
5、大扫除期间,班主任如无特殊事情(如进修等)应在班上进行认真组织,扫除完毕应留下数名同学等待教育处进行检查。
三、具体要求:
1、卫生清扫工作由各班生活委员专职负责具体组织和检查。
2、清扫工作应认真、彻底。确保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无痰迹、口香糖残留物等痕迹。教室内外墙壁等如有较为明显污迹、灰尘应及时进行擦拭。应注意对暖气片,门后等隐蔽处同时进行清扫。
3、不提倡用带水墩布进行墩地,如果使用应将墩布内的多余水份空干或拧干,以免影响其他班级地面保洁情况。
4、班主任应认真安排好学生在校的就餐工作,作到打饭,用餐,将餐盒回收均有专人负责,随时教育学生餐盒及饭菜不得随意丢弃,如有洒落应立即清扫。就餐完毕,要将餐盒及时送回到一层送餐车前。
5、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应尤为重视,要做到随时检查随时清洁,确保我校和各班教室内外时刻保持一个优美、整洁的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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