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德育工作 > 德育制度

德育制度

三里屯一中年级组长工作条例
发表日期:2011-05-19  来源:   作者:
 
          年级组长在教学处、德育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全年级老师抓好该年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协调本年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一、年级组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拟定本年级工作计划,督促班主任制定出班主任工作计划,并经常检查各项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学期、学年结束,及时写出本年级工作总结。
2、定期召开本年级班主任会,任课教师会,学生座谈会,学生干部会等,分析本年级学生思想动态,抓好后进生转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纪律,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本年级教师之间的团结和协作,深入了解本年级教育管理、教学活动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搞好专题经验交流会,促进各方面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4、搞好年级组的教学常规管理和检查,组织好年级组的日常工作;积极承担教育、教学方面的临时性活动。{如协助教学处落实期中、期末考试的考场和监考工作,辅导课(晨检、午、晚自习和月考)的组织工作以及各种教育活动的开展等。
5、搞好年级组内的考勤工作,负责本年级组班主任考核、评比工作,并将意见及时上交德育处。
6、及时同班主任或有关老师交换工作意见,协助班主任有目的的开好家长座谈会,协助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好本年级的团队工作。
7、协调各学科教师生动活泼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协助教学处、德育处搞好各项工作的检查评比。
8、做好本年级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年级组办成团结协作、讲奉献、比业绩的集体。
9、配合德育处组建家长委员会并适时开展教育工作交流与研讨,巩固发展社区教育网络。10、完成临时性工作。
二、年级组长职权
1、有对学校德育工作开展的直接建议权。
2、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安排教师、学生会议和开展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学校对教师、学生和教学班进行奖励的推荐权和组织评选的权利。
4、有对本年级不良行为学生进行处理的决定权(需上报德育处)。
三、年级组长的考核
由学校德育处依据《三里屯一中年级组长工作考核评价方案》进行考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里屯5号 CopyRight 2011-2013 All Right 北京市三里屯一中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64162264 邮箱:bjsltyz@sltyz.com 邮编:100027
友情连接: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
京ICP备05038995号